阅读数: 发布日期:13-03-16 10:09
全校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2〕33号)精神,现将我校2013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、上课。
具体调课安排由教务部、研究生院(筹)、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。
各单位务必提前安排好本单位节假日期间的防火、防盗、保密以及卫生防疫工作。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特此通知,希各知照。
校长办公室
2013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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